为了让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们更加愉快、暖心地享受“国庆”长假,假期期间,林州交警对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经交警现场教育警告并监督纠正后,不予处罚。
一、对初次来林州的外地车辆发生轻微交通违法的,不予处罚;
二、未携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经核实有有效证件的,不予处罚;
三、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不予处罚;
四、因交通事故或施工导致拥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越实线的,不予处罚;
五、机动车违反标线指示的,不予处罚;
六、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发生违反导向车道通行、误入单行路禁行方向、违反禁左通行标志指示、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非刻意、恶意鸣喇叭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林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27日
这样的执法,让人心里暖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