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姬天赐
6月21日,清丰县检察院组织召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七次(扩大)会议,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应勇在辽宁调研时讲话精神等内容。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主持,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刘永军,党组成员王浩等3名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交流发言。
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进行总结并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加强学纪知纪,做到知行合一。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准绳,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深学细悟,从自身做起,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要用检察工作实绩体现学习教育的成效,以善作为的执行力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水平。
二要坚持高质效履职,做实为民检察。要把党的纪律要求落实到敢于担当作为上,积极主动作为,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贯穿到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一体抓实案件办理和业务管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三要坚持挺纪在前,全面从严治检。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题,用严明的纪律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加强针对性、主动性的警示教育,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明纪守纪与更好履职尽责紧密结合起来,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
审核:张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