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建议广大市民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未完成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企业,未完成在线监测、智能用电监控安装任务的企业,“亩均论英雄”D级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工业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治理;豁免及未纳入管控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不得上升;应急响应期间处于停炉状态的工业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炉。

全市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 停止室外电焊、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在空气湿度小于50%且气温高于5℃时,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2次。
新郑融媒:轩宇
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