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夏秀琴 通讯员 白伟伟 张聚辉
“监控里就是他,就是他!”当新安县检察院检察官白伟伟和侦查人员在监控里看到李某某熟悉的身影时,终于长出了一口气。找到了案件突破的关键证据,看李某某还能怎样狡辩。
事情还要从2021年11月26日白伟伟受理的一起诈骗案说起。侦查机关查明的犯罪事实是: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分别使用两个微信号,冒充女性自称“李某光”与被害人王某某通过微信谈恋爱,并多次以过生日、购买生活用品、住院需要医疗费用等理由骗取被害人王某某共计3万余元。
通过仔细阅卷,白伟伟发现本案疑点重重,李某某也没有向侦查机关承认自己有犯罪事实,坚持自己无罪。李某某辩解称案发时间段自己丢失过手机和钱包,手机丢失后涉案的两个微信号登录异常,两个微信号绑定的银行卡及身份证全部丢失。同时,被害人也表示没有见过嫌疑人真实面目,一直在和使用涉案微信号的人进行交流并通过微信发红包或者转账的方式向嫌疑人支付钱款。另外,该案没有能证明案发时就是李某某在使用涉案微信号行骗的证据。
“检察官,我犯了什么罪,你们如果能拿出定我罪的证据,那我无话可说。你们如果拿不出证据,就是冤枉人!”来到看守所提审时,李某某情绪激动地对白伟伟说。难道侦查机关真的抓错了人?
提审完回到办公室,白伟伟又仔细审查了在卷证据,重点对李某某的辩解进行了审查,李某某之所以不承认是自己实施的犯罪,主要辩解理由是在案发时间段他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全部丢失。可根据常理判断,微信号丢失,银行卡和身份证完全可以通过正当途径重新补办,即便上述物品全部丢失,被同一个人捡到的概率也是微乎其微,很显然李某某的辩解不符合常理。如果能查清案发时间段就是李某某在使用涉案的微信号和绑定的银行卡,那么李某某的谎言便可以被揭穿。
微信号不好查,只能查涉案银行卡的银行流水,看能否寻找一些蛛丝马迹。想到这里,白伟伟立刻与承办此案的侦查人员沟通,果不其然,通过查阅交易流水,发现案发时间段涉案微信绑定银行卡存在住宿网上支付记录。事不宜迟,侦查人员立即调取了某酒店入住记录,事实证明就是李某某。
“是我骗了被害人,我认罪认罚。以前我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只要我不承认,你们办案机关就不可能给我定罪。”再次提审时,在铁一样的证据面前,李某某垂下了头,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最终,李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编审:姚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