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单位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通知
按照县疫情指挥部调度会精神,根据相关部门关于调整部分单位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申请,经市县专家组研判,原则同意将10个单位实行低风险管理,具体名单如下:
彭店镇韩老村、张店村;
南坞镇裴毛村、孙庄村;
柏梁镇老君堂(自然村);
马坊镇朱河村;
物业小区金色漫城金香园、花都锦园;
复工企业振德公司、凯豫纺织。
请各相关镇、住建局、科工局、开发区管委会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按照“封得死、防得住、放得开”的要求,村、小区要宣传引导群众有序在本村、小区内定时开展“点对点”生产生活,企业要严格执行闭环管理,认真落实物资配送、核酸检测、消毒消杀、扫验场所码等各项防控措施,织密筑牢疫情防线,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鄢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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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红 审校:韩欣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