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彭晗菲
“我们被拖欠工资的案子法院已经判过了,刘某已经同意年后将拖欠我们的工资款给我们,我们可以放心过年了。”清丰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在过年期间接到了当事人曹某的电话,通话中曹某情绪激动表示被拖欠的“血汗钱”终于可以拿到手,过一个不揪心的安稳年了。
清丰县检察院通过开展支持起诉专项活动,能动履职,2023年1月17日,受理6件农民工讨薪案件。受理案件后,第四检察部干警第一时间对这些案件进行核查,先后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承包人员以及案件当事人逐一核对欠薪数额。经过核查,刘某等人共拖欠曹某等农民工薪资104922元。刘某等人拖欠农民工薪资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承办检察官及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积极协调法院立案,争取法院支持配合,缩短诉讼周期。 2023年1月20日,县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对上述6个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农民工工资是他们维持生计的基本保障,这份“辛苦钱、血汗钱”不仅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也关乎社会稳定。今后,清丰县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助力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推动清丰法治建设,突破以往“坐等送案”转而“主动出击”,紧盯群众需求,大力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检察官说法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根据法律规定,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