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嵩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嵩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重点项目的报告和产业集聚区入驻企业使用产业引导资金情况的报告,嵩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上述三个报告。
会议审议了嵩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养老服务保障、稳定和促进就业两个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嵩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2020年嵩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2020年全县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嵩县人民法院关于嵩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等报告,并对以上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
本次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程欢同志为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王晓燕同志为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任命李拓拓同志为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任命王治苗同志为县信访局局长,任命孔冬冬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任命赵永锋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任命梁玉可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任命翟丽红同志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