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贾利超 通讯员 孙鹏杰 靳莹莹
在河南安阳汤阴县有一座寺庙,庙内功德箱常常存放有香客行善积德、随缘布施的香油钱。平时香客及寺庙管理人员可以随意进出庙宇,不法分子发现了寺庙开放性强的特点,盯上了庙宇中的功德箱,将功德箱视为“提款机”,盗窃功德箱中的钱款。
“因为没有固定工作,手头没钱,上次来这个寺庙看到了许多香客会往功德箱里放钱,就产生了盗窃的想法。”2023年10月的一天,汤阴县的刘某来到家附近寺庙实施盗窃。由于一楼经常有人经过,刘某趁着没人直接到少有人经过的二楼。
“功德箱的投放口很小,手伸不进去,我就把功德箱放倒,用一根小木棍从箱子的进钱口往外掏钱,偷完后会给庙里的神像磕头,希望神灵庇护自己。”第一次靠这种方法刘某得手三百余元后,没过几天,刘某再次故技重施,连续偷盗三次,共偷盗1200元左右。2023年11月初,寺庙管理人员发现功德箱内香火钱被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经查看监控录像及附近走访,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不仅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掌握的最后一次盗窃的事实,还主动交代了前两次盗窃行为。
2024年5月,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盗窃罪移送至汤阴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作案时刚成年不久,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另外两次盗窃行为,自愿认罪认罚,盗窃数额较小,无犯罪前科且退赃退赔并获得谅解,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7月9日,该院检察长担任主持人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公安民警参加。刘某表示深刻认识到不应该违法犯罪,日后保证不再犯错,与会人员围绕是否对刘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展开充分评议,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
编审:孙喜增